對象錯誤與打擊錯誤 刑法中犯罪的方法錯誤和對象錯誤如何區(qū)別?
刑法中犯罪的方法錯誤和對象錯誤如何區(qū)別?它可以從以下三個方面進行區(qū)分:1。定義:客體錯誤:行為人的誤解導致預期客體與實際客體不一致,仍在構成要件的范圍內(nèi)。方法錯誤(strike error):也稱為行
刑法中犯罪的方法錯誤和對象錯誤如何區(qū)別?
它可以從以下三個方面進行區(qū)分:
1。定義:
客體錯誤:行為人的誤解導致預期客體與實際客體不一致,仍在構成要件的范圍內(nèi)。
方法錯誤(strike error):也稱為行為錯誤、目標打擊錯誤等,它意味著由于參與者的行為,實際目標(對象)與預期目標(對象)不一致。
示例如下:
示例1,a想炸掉B,誤認為B妻子的車是B的車,在B妻子的車上裝了炸彈,炸死了B妻子。屬于對象錯誤。
例子2:a想炸掉B,并把炸彈裝到B的車上。不料,B的情人開著B的車,炸毀了B的情人。A是一個罷工錯誤。
2. 強調(diào)方向:物體的認知錯誤強調(diào)物體的認知尺度,而不考慮物體使用什么手段傷害。
打擊錯誤強調(diào)的是,犯罪是通過打擊來實現(xiàn)的。
3. 法律整合理論的統(tǒng)一性:客體錯誤不影響定性,這種錯誤的結論與法律整合理論是一致的。
方法錯誤是指由于行為本身的錯誤,行為人欲攻擊的對象與實際被害人不一致,但不一致仍不超過同一犯罪構成。
方法錯誤和打擊錯誤的區(qū)別?
打擊錯誤,又稱打擊錯誤、行為偏差(或行為錯誤)、方法錯誤,是指行為人對其意圖侵害的對象的侵害。由于錯誤的存在,實際侵害的客體與他意圖侵害的客體不一致。具體打擊錯誤是指故意侵權的客體雖然與實際侵權的客體不一致,但在同一構成要件的范圍內(nèi),或者二者的構成要件是等價的,故又稱為等價打擊錯誤。
對象認識錯誤與打擊錯誤的區(qū)別?
客體錯誤是指行為人錯誤地將客體a作為客體B進行侵害,而客體a和客體B具有相同的法律利益,行為人的認識內(nèi)容和客觀事實仍然屬于同一犯罪構成的情形。打擊錯誤是指行為人對其擬侵害的客體的侵害,導致實際被侵害的客體與其擬侵害的客體不一致。兩者都是事實錯誤。客體錯誤屬于主觀認識錯誤,攻擊錯誤是由客觀因素引起的行為錯誤(偏差)。主觀上,行為人在客體上沒有錯誤。
打擊錯誤與對象錯誤的區(qū)別?
打擊錯誤就是指出錯誤的地方、錯誤的對象,也就是說錯誤的人是錯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