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電信業(yè)務經營許可證申請(ICP申請表)
受理編號:許可證號:增值電信業(yè)務經營許可證申請材料申報單位全稱(加蓋公章):申辦電信業(yè)務種類:申報日期: 200 年 月 日廣東省通信管理局編制 ,申
受理編號:
許可證號:
增值電信業(yè)務
經營許可證申請材料
申報單位全稱(加蓋公章):
申辦電信業(yè)務種類:
申報日期: 200 年 月 日
廣東省通信管理局編制
,申 請 材 料 目 錄
第一章 增值電信業(yè)務經營許可證申請表??????????<1>
第二章 可行性研究報告?????????????????>
第三章 網絡技術方案??????????????????>
第四章 網絡與信息安全保障措施?????????????>
第五章 為用戶提供長期服務和質量保障措施????????>
第六章 依法經營電信業(yè)務承諾書?????????????>
第七章 附件復印件???????????????????>
1、 公司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復印件蓋工商查詢章,原件查驗);
2、 公司章程(復印件蓋工商查詢章);
3、 股東有效身份證,股東公司章程和工商執(zhí)照;
4、 一年內最近的驗資報告或審計報告(原件查驗);
5、 房產證、房屋租賃協議或其辦公場地證明;
6、 主要管理、技術人員列表及其相關資歷證明;
7、 網絡接入協議,網站接入單位許可證正、副頁及年檢頁,全網接入單位還需提交部證在廣東省通信管理局報備通過的證明文件;
8、 互聯網域名注冊證書、所有申報域名在工信部備案網站www.miibeian.gov.cn 公共查詢打印頁(有顯示接入商名稱的瀏覽頁);
9、 使用商標的注冊文件;
10、 相應的前置審批文件(涉及新聞、出版、教育、醫(yī)療保健、藥品、 醫(yī)療器械、電子公告及其他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需前置審批或專項審批的服務項目需提供本文);
注:
1、申請材料請用A4紙打印并每頁加蓋公章, 按目錄順序編頁碼裝訂,使用文件分隔頁區(qū)分不同的 章節(jié),法人簽名的文件必需法人親筆簽名;附件復印件須聲明“本文件與原件一致”,并加蓋公章。
2、 申請書、公司章程、驗資或審計報告中的股權結構需一致。
,第一章 增值電信業(yè)務經營許可證申請表
第二章 可行性研究報告表格
,互聯網信息服務業(yè)務可行性研究報告表格
注釋:
1、業(yè)務發(fā)展和實施計劃:應有網站首頁截圖、欄目簡介、提供電信業(yè)務服務的時間進度表。 3、預期服務質量:應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信息產業(yè)部令第36號《電信服務規(guī)范》提供。 4、效益分析:應有經營業(yè)務的總投資、預期收入、業(yè)務成本和投資回報周期等。 5、如所填內容超出表格時,可添加附頁。
填表單位蓋章:
,第三章 網絡技術方案表格
,互聯網信息服務業(yè)務網絡技術方案專用表格
第四章 網絡與信息安全保障措施
填表單位蓋章:
,從事因特網信息服務業(yè)務
網絡與信息安全責任書
為了保證互聯網網絡與信息安全,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wěn)定,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本單位在從事互聯網信息服務業(yè)務期間,承擔如下責任:
1. 遵守《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維護互聯網安全的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guī)的有關規(guī)定,依法從事互聯網信息服務業(yè)務。
2. 設置安全可靠的防火墻,安裝防病毒軟件,定期進行安全風險分析與系統漏洞測試,適時對軟硬件進行升級,確保系統安全、可靠、穩(wěn)定地運行。
3. 建立信息安全保密制度和用戶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不在網上傳送密件,不泄漏用戶個人資料。
4. 不在網上制作、復制、發(fā)布、傳播《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第十五條禁止的九類有害信息。發(fā)現有害信息,按照有關規(guī)定及時處理,并報告通信管理局。
5. 建立公共信息內容自動過濾系統和人工值班監(jiān)控制度,用戶上傳的公共信息在本網站上網發(fā)布前,必須經過本網站工作人員的人工審核后,方能上網發(fā)布。
6. 網站信息內容記錄備份保存不少于60日,在國家有關機關依法查詢時予以提供。
7. 建立網絡與信息安全責任人聯系制度,保證通信主管部門可以隨時與網站安全責任人溝通聯系。本網站法人代表為第一責任人,網站相關部門負責人為第二、第三責任人。安全責任人具有刪除違法信息的權力。責任人變更后,應在兩天內書面通知通信管理局。
傳真號碼為:020-87693428,電子郵箱為:aqc@gdca.gov.cn
責任單位:(蓋章)
法人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從事因特網信息服務業(yè)務
網絡與信息安全責任書
為了保證互聯網網絡與信息安全,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wěn)定,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本單位在從事互聯網信息服務業(yè)務期間,承擔如下責任:
1.遵守《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維護互聯網安全的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guī)的有關規(guī)定,依法從事互聯網信息服務業(yè)務。
2.設置安全可靠的防火墻,安裝防病毒軟件,定期進行安全風險分析與系統漏洞測試,適時對軟硬件進行升級,確保系統安全、可靠、穩(wěn)定地運行。
3.建立信息安全保密制度和用戶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不在網上傳送密件,不泄漏用戶個人資料。
4.不在網上制作、復制、發(fā)布、傳播《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第十五條禁止的九類有害信息。發(fā)現有害信息,按照有關規(guī)定及時處理,并報告通信管理局。
5.建立公共信息內容自動過濾系統和人工值班監(jiān)控制度,用戶上傳的公共信息在本網站上網發(fā)布前,必須經過本網站工作人員的人工審核后,方能上網發(fā)布。
6.網站信息內容記錄備份保存不少于60日,在國家有關機關依法查詢時予以提供。
7.建立網絡與信息安全責任人聯系制度,保證通信主管部門可以隨時與網站安全責任人溝通聯系。本網站法人代表為第一責任人,網站相關部門負責人為第二、第三責任人。安全責任人具有刪除違法信息的權力。責任人變更后,應在兩天內書面通知通信管理局。
傳真號碼為:020-87693428,電子郵箱為:aqc@gdca.gov.cn
責任單位:(蓋章)
法人代表簽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