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虧損,大股東要求所有股東出錢平賬合理嗎?小股東沒錢平賬,有什么好的方案嗎?
網(wǎng)友解答: 我認為是可以拒絕的。1、注冊資本50萬的20%為10萬元,即B只出了6萬獲得了10萬的股權,這里涉及一個問題,A向B轉讓的這部分是股權顯然是沒有完成實繳的(6萬買10萬的股權
我認為是可以拒絕的。
1、注冊資本50萬的20%為10萬元,即B只出了6萬獲得了10萬的股權,這里涉及一個問題,A向B轉讓的這部分是股權顯然是沒有完成實繳的(6萬買10萬的股權),那么未實繳出資的4萬究竟是如何約定的,是由B繼續(xù)出資呢還是A的出資責任?如果沒有明確約定A承擔4萬的出資義務,那么B仍然負有4萬的認繳出資義務尚未履行。
2、A將20%的股權以10萬元轉讓給C,理論上C是已經(jīng)完成了出資繳納義務,對公司的債務不再承擔額外的責任。
3、兩次股權轉讓,是否已經(jīng)辦理了工商變更手續(xù)?如果沒有辦理變更,那么將存在股權代持的問題,代持協(xié)議如何進行約定?
4、公司虧損10萬元,如果按照(1)的情況,B對公司的債務需要承擔4萬的出資義務,根據(jù)規(guī)定是需要繳納出資。
如果在第一次股權轉讓中,明確約定4萬的出資義務是由A承擔,則意味著B已經(jīng)完全履行了出資繳納義務。
5、公司發(fā)生了虧損,股東可以將自有資金借給公司,也可以通過增資擴股的方式加大投入,即便是公司解散清算,股東承擔的也是有限責任。
讓股東掏錢平攤虧損,這又不是普通合伙企業(yè)需要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完全沒有理由。
個人看法,僅供參考,不當之處,還望指正!好讀書不求甚解,尤喜武俠、推理,歡迎朋友們相互交流學習。 網(wǎng)友解答:你可以拒絕。
1.公司為有限責任公司,股東以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你如果認繳了6萬元,并且實際繳納了6萬元,那就應該以6萬為限度對公司承擔責任;
2.如果大股東想改變公司的現(xiàn)金流情況。正確的做法是先召開公司股東會會議,通過增加公司注冊資本的股東會決議,然后各股東再按照所認繳的增資金額向公司繳納款項。繳納萬后再由公司以所增加注冊資本償還公司債務;
3.從你說的情況看,50萬注冊資本應該全部繳納完畢。其中A只占比60%。而一般公司章程都規(guī)定增加減少公司注冊資本時,應當經(jīng)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同意。A股東所持表決權也沒有超過三分之二;
4.法律規(guī)定公司資產(chǎn)應該以公司持有,而A股東將公司資金存儲到個人賬戶內,這不但會損害公司其它股東利益,也會有稅法上的風險。
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