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最高法院法官談公交車墜江:建議增設妨害安全駕駛罪?
網友解答: 對于增設“妨害安全駕駛罪”的提議,個人意見是支持的,立法處罰這類行為肯定是有利于執(zhí)法,也會震懾違法者。一、我國刑法規(guī)定的危害公共安全罪就可以涵蓋了,在現(xiàn)階段公交車案件頻發(fā),可
對于增設“妨害安全駕駛罪”的提議,個人意見是支持的,立法處罰這類行為肯定是有利于執(zhí)法,也會震懾違法者。
一、我國刑法規(guī)定的危害公共安全罪就可以涵蓋了,在現(xiàn)階段公交車案件頻發(fā),可以先出臺司法解釋來確定這些行為的性質,歸入此罪來處罰。
在行駛的公交車上搶奪方向盤或者威脅毆打司機,這本身會導致公交車失控出現(xiàn)車禍,不僅威脅到車上人員的安全,而且會威脅到道路上不特定的行人安全,給社會安全帶來威脅,因此,完全符合刑法中“其它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如果能夠出臺具體的司法解釋明確這些行為的入罪標準,在現(xiàn)實執(zhí)法中肯定是有很大幫助的。
二、對于增設“妨害安全駕駛罪”,這肯定是能震懾一些犯罪分子的,由于立法需要一定的程序和時間。而且,不能僅是針對公交車,對于一些出租車、營運車等公共出行工具都應該包括。
隨著社會的發(fā)展。國家法律肯定會越來越完善,法律也是會不斷變化發(fā)展的。
網友解答:該罪的背景不用科普,針對的就是騷擾司機的行為。
搶方向盤當前屬于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在過去此類事件,都屬于觸犯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該罪沒有造成嚴重后果,都面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后果就是十年以上。
但是實踐中,通過查資料,我發(fā)現(xiàn),不少搶方向盤的人最終都緩刑了,偶爾造成了事故判刑的也不少都一兩年。
甚至有老人,還僅僅是批評教育
于是專家們,認為單獨立法,也許可以改變這樣的狀況?
由于沒有看到詳細的司法解釋,和具體條文,我不予置評,如果是進一步細分,但從嚴把控,也許可以改變這一狀況也說不定。
重點其實是從嚴執(zhí)法正如我前面所言,搶方向盤這個行為一直屬于違法行為,但是由于過去一直判刑偏低,加上宣傳不到位,于是很多人都以為這么做是不是沒問題。
我一直以為最好的普法宣傳,可能就是從嚴執(zhí)法。
無論是否需要專門立法,重點是能不能從嚴,類似搶方向盤,在過去其實不少人的行為就是十年以上,但是最終的結果卻不見得這樣。
法律需不需要人情味,需要,但是有時候為了保護更多人的利益,法律更需要保持的是理性冰冷的一面。
無知也好,初犯也好,老人也好,應該嚴格依據(jù)規(guī)定來執(zhí)行,法律不是比誰不要臉,不是比誰背后更多故事。
何況大多數(shù)時候搶方向盤的人,他們沒有什么偉大的理由,他們不少就是做錯站了,想停車,不要告訴我她不知道這么做危險。
他們知道,他們之所以可以一次又一次這樣的做,真不僅僅是無知,是現(xiàn)有的結果依然不足以懲戒。
因此,最終增設新規(guī)也好,維持現(xiàn)有法律也好,重點是如何讓法律切實落到實處。
這就和不文明養(yǎng)狗一樣,每個城市都有各種養(yǎng)狗的規(guī)定,重點不是規(guī)定夠不夠細,是如何讓他們不敢違反這個規(guī)定,讓他們如何承受不起違反的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