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禧為什么命令用鈍刀斬殺“戊戌六君子”?
網(wǎng)友解答: 甲午戰(zhàn)爭后,清政府再簽《馬關(guān)條約》,國家淪陷為半殖民半封建社會。 眼看國家將亡,康有為、梁啟超等人積極上書,并著書立說,大力提倡變法自強。在1898年,光緒帝一直先讓大清朝振
甲午戰(zhàn)爭后,清政府再簽《馬關(guān)條約》,國家淪陷為半殖民半封建社會。 眼看國家將亡,康有為、梁啟超等人積極上書,并著書立說,大力提倡變法自強。
在1898年,光緒帝一直先讓大清朝振作起來,所以聽了康有為等人的提議,最終想要通過變法維新來扭轉(zhuǎn)局面。其實,慈禧太后在一開始的時候是不反對變法的,任由光緒帝折騰,但是無奈,維新派的改革不夠成熟,過于激進,康有為等人甚至還想與袁世凱聯(lián)合,從而發(fā)動政變來刺殺慈禧太后。但袁世凱向慈禧太后告了密,所以光緒帝就被囚禁了,而康有為和梁啟超則逃到了海外。
1898年9月21日,慈禧突然離開頤和園回到了紫禁城,將光緒囚禁于瀛臺,對外宣稱光緒“身體有病”,由她再次親政。她又將變法中廢除的部門、綠營、文武科舉考試等恢復如初,這就意味著轟轟烈烈的維新變法失敗。
慈禧下令追捕康有為、梁啟超等維新變法人士。由于此二人跑得快,最終只捕到譚嗣同、楊深秀、林旭、楊銳、劉光第、康廣仁等人,也就是“戊戌六君子”。
因此,戊戌變法最終以失敗告終。不幸的是,譚嗣同等六人被捕,還定于秋后問斬。而大清對于斬首是有明確規(guī)定的,斬的要是平常百姓,那就用鋒利的刀,若是朝廷官員就用鈍刀,而且,越是大官,斬殺的刀就會越鈍。早在清朝前期,殺頭用的刀就有區(qū)別,對于那種官越大的,刀子用的就越鈍,目的就是要讓受刑的官員,痛苦而死,好對活著官員起震懾作用。慈禧太后選擇這種最鈍的刀,是因為她覺得戊戌六君子本身就是朝廷官員,還企圖造反謀逆,知法犯法,罪無可恕,所以選擇了最殘酷,也是最高規(guī)格的斬首方式。
第一個斬的是楊深秀,而當時的劊子手是用未開刃的刀具來行刑的,也就是平時看頭很少用到的鈍刀,據(jù)說因為力度把握不好,所以砍下最后一刀時,楊深秀鮮血一直往外涌,但他卻沒有身首異處。劊子手用盡全力,大力揮下一刀,卻沒斷,重復了很多次之后,才斬斷了楊深秀,可想而知場面有多慘烈惡心,更恐怖的是,前面的幾刀,楊深秀是還沒斷氣的。
康廣仁是第二個受刑,由于刀子鈍,劊子手連砍帶鋸,廢了好一會才把頭割下來。
譚嗣同是第六個行刑,由于慈禧交待要特別照顧他,劊子手便拿出清朝重罪才使用的鈍刀,又稱大將軍。
行刑前,譚嗣同大呼:“有心殺賊,無力回天;死得其所,快哉快哉!”隨后,引頸就戮。
劊子手以鈍刀連砍帶鋸,足足砍了30多刀,才將頭顱砍下。
隨后林旭、楊銳、劉光第等一、一受刑。最驚訝的看著一地鮮血,百姓如看到精彩表演一樣,群情高漲,歡呼不已。這不得不說是當時社會的一種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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鈍刀其實叫“大將軍刀”,就是一把又大又鈍的刀。在清朝,一般死刑犯都是用快刀,一刀斃命。如果,是官員犯了死罪,則用鈍刀,級別越高,刀越鈍。而慈禧認為戊戌六君子企圖“顛覆統(tǒng)治”,對他們恨之入骨,于是在行刑時特意交代務必用“大將軍刀”。
“大將軍刀”特別殘忍,用大將軍刀行刑,一刀下去并不會立刻死去。一刀下去,血流不止,但脖子還粘在一起,要連砍幾刀才會斃命,就等于跟鋸子鋸一樣(想想都殘忍)。據(jù)當時的人回憶,譚嗣同被連續(xù)砍了五六刀才停止行刑(一說為十幾刀),最后就像是在“鋸頭”而不是“砍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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