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的注冊原則?
商標的注冊原則有兩種:1、申請在先原則?!?申請在先原則又稱注冊在先原則,是指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商標注冊申請人,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申請注冊的,申請在先的商標,其申請人可獲
商標的注冊原則有兩種:1、申請在先原則?!?申請在先原則又稱注冊在先原則,是指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商標注冊申請人,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申請注冊的,申請在先的商標,其申請人可獲得商標專用權,在后的商標注冊申請予以駁回。如果是同一天申請,初步審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標,駁回其他人的申請,不予公告;同日使用或均未使用的,申請人之間可以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由各申請人抽簽決定。 我國商標法在堅持申請在先原則的同時,還強調使用在先的正當性,防止不正當?shù)膿屪⑿袨椤I虡朔ǖ?1條規(guī)定:申請商標注冊不得損害他人現(xiàn)有的在先權利,也不得以不正當手段搶先注冊他人已經(jīng)使用并有一定影響的商標。2、自愿注冊原則?!∽栽缸栽瓌t是指商標使用人是否申請商標注冊取決于自己的意愿。在自愿注冊原則下,商標注冊人對其注冊商標享有專用權,受法律保護。未經(jīng)注冊的商標,可以在生產(chǎn)服務中使用,但其使用人不享有專用權,無權禁止他人在同種或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商標相同或近似的商標,但馳名商標除外。 在實行自愿注冊原則的同時,我國規(guī)定了在極少數(shù)商品上使用的商標實行強制注冊原則,作為對自愿注冊原則的補充。目前必須使用注冊商標的商品只有煙草制品,包括卷煙、雪茄煙和有包裝的煙絲。使用未注冊商標的煙草制品,禁止生產(chǎn)和銷售。 使用在先原則,在使用申請在先原則無法判定的情況下采用使用在先原則根據(jù)《商標法》第二十九條:“ 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商標注冊申請人,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申請注冊的,初步審定并公告申請在先的商標;同一天申請的,初步審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標,駁回其他人的申請,不予公告?!贝嗽瓌t在遇到與商標權類似的其他知識產(chǎn)權的權利(如:專利權、著作權)相沖突時,往往起到重要的決定作用, 商標注冊的基本原則一共四項:自愿注冊為主,強制注冊為輔原則;申請在先原則;申請單一性原則和優(yōu)先權原則。